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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落实协管员“三险金”的建议
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期间,政协委员反映,近年来,全县各部门招聘了大量的协管人员,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,为商南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了一定的贡献,县财政也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,提升了协管员工资,县政府也及时出台了《协管人员管理办法》,为稳定协管员队伍发挥了一定的作用。2012年,县财政将协管员的养老保险金列入预算,为每位协管人员办理了养老保险,但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没有列入预算,县政府文件上没有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交纳此三金,致使许多单位的协管人员没有交纳社保方面的“三险”,造成协管人员工作不安心,影响工作积极性。
为此,建议:
一、将协管人员医疗等“三险金”列入财政预算,解决协管人员后顾之忧,稳定协管员队伍。
二、加强对协管人员用人单位的管理和监督,促使他们及时将社保方面“三金”交纳到位。
政协商南县委员会办公室
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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