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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南县政协机关公务接待制度
1、公务接待工作要本着“热情周到、突出特色、从简节约”的原则,严格接待范围与标准,严禁铺张浪费。
2、接待工作主要由办公室负责承办,各专委会、委员联络科协办。具体承办人员要严格按照县定接待范围、接待标准和相关要求,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安排,热情周到搞好各项服务。
3、纳入政府采购中心接待范围的,由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接待安排;除此之外的所有公务接待,由主席统筹安排,承办人员按照领导要求做好接待服务。未经主席同意的,不得安排。擅自安排的,由决定人自理。
4、根据来宾对象,原则上安排领导或委办(科)负责人对口陪同。来宾住宿费用原则上自理。
5、每次接待结束后,经办人员要及时审核费用并签字。属政府采购中心接待范围的,要及时起草上报费用开支情况报告。
2、接待工作主要由办公室负责承办,各专委会、委员联络科协办。具体承办人员要严格按照县定接待范围、接待标准和相关要求,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安排,热情周到搞好各项服务。
3、纳入政府采购中心接待范围的,由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接待安排;除此之外的所有公务接待,由主席统筹安排,承办人员按照领导要求做好接待服务。未经主席同意的,不得安排。擅自安排的,由决定人自理。
4、根据来宾对象,原则上安排领导或委办(科)负责人对口陪同。来宾住宿费用原则上自理。
5、每次接待结束后,经办人员要及时审核费用并签字。属政府采购中心接待范围的,要及时起草上报费用开支情况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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